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每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宣告结束,从第二审法院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诉。但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相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一、刑事案件二审不服申诉流程
刑事案件二审不服不能在网上申诉,申诉人应当到法院递交申诉书及其相关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提起二审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法定情形的,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申诉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申诉人应当提交材料;
3、审查法院,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4、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二、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我不服怎么办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为进行申诉)。
三、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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