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律情形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股东退股:,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股东行使退股权,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律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在公司存续期间难以出现。除上述三起法定退股案件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退股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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