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期限的长短问题,租赁双方即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商议而最终确定,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所设定的租赁时间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制——二十年。
只要在这个范围内,租赁双方都可以依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租赁时限,且法律对此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已经超出了二十年这个上限,那么超出的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而剩下的部分则会自动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