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设立的职务。职责是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股份公司不能设立执行董事,因为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一、股东会会议应该如何召开与主持呢?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集团公司可不可以不设董事会
集团公司不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东数量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没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设立下列股东出资。在50考虑到这个数字,一般至少股东人数在25以上可视为股东较多,股东较多25以下应视为股东少。
三、董事会都包含哪些成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成员构成包括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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