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二、齐齐哈尔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齐齐哈尔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办理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居民身份证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齐齐哈尔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受理条件
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全文4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