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对象:单位或车主
受理部门: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址:温州大道运政大楼一楼征费大厅
办理条件、相关材料申报材料:
国产汽车、摩托车
1、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车管部门已检验的机动车辆登记业务受理凭证复印件;
3、车管部门已盖章的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4、个人购车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需提供企业代码复印件。
进口汽车、摩托车
按国产汽车、摩托车1、2、3、4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
1、进口机动车辆商检证明原件;
2、车管部门盖章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或罚没证明书复印件;
营运汽车
按国产汽车、摩托车1、2、3、4或进口汽车、摩托车1、2、3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业经市审批中心运管窗口审批的购置营业性运输车辆申报表(附加税联)
车购税证遗失补办
申请单位或个人到运政大楼征收大厅5号窗口领取填写车购税证遗失表,登报申明作废后,持报社凭证每周三到4号窗口补办。申请补办时必须随带购车发票车购费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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