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如何申请交通责任书复核。申请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时,需在认定书送达的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的上级交管部门应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在三十日内审查并下达复核结论。若在复核审查期间法院受理了该事故,则复核程序将终止。
申请交通责任复核程序如下。1、申请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认定书送达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2、受理决定:由上级交管部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五日内作出;3、受理审查:受理复核申请三十日内审查并下达复核结论;4、不受理书面通知:对复核申请不受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审查期间如法院受理该事故则终止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书如何复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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