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一、宅基地房可以买卖么?
宅基地房是可以依法买卖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宅基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村民把宅基地买卖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
二、一户两个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一户两个宅基地的处理:如果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那么其中一处的宅基地有可能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关于农村盖房新政策
(1)建房选址规范:随着“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对农村土地正在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使用,尤其是在“统一规划建房”政策提出之后;
各地农村都纷纷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划分,而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选址在当地的建房区域之内,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否则将不能够修建房屋。
(2)遵循建房审批流程:在农村的建房过程中,国家明确提出农民建房要满足“先审批后建房”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是已经拥有宅基地;
还是未拥有宅基地的农民都需要经过建房审批,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房屋的修建,否则将属于违规违法建房,而对于未经审批的违规违法建房,将会进行拆除、罚款等处理。
(3)
遵循宅基地面积规定:国家对于农村建房的占地面积(即宅基地面积)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之前的建房过程中许多农民朋友都存在超占、多占宅基地等行为,而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
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提出“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必须要在当地规定的标准之内,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行为也将不能够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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