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算。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其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时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作出了规定,具体而言:
(一)必须是权利在客观上遭受侵害;
(二)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时起算;
(三)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还应当包括知道具体的义务人。
一、买卖合同必须用书面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因此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二、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几年
最新颁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此买卖合同应当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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