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停交多久后需要重新办理?
时间:2023-06-30 19:33:42 48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正常情况下,社保卡停交之后的一个月就不能正常使用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保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话,社保局是可以责令补足的,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缴纳滞纳金。要是社保停交之后要再次续交的话,则需要等到缴纳之后的下个月才能够正常使用社保卡,而个人缴纳的社保则需要等待三个月之后才能够使用。

人死后社保卡多久失效

人死后社保卡会立即失效,具体如下:

1、由于死亡以后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死亡待遇,办理死亡待遇以后社保卡就需要注销,社保卡注销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无法使用。但社保里的钱能取出来。不过需要到当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医保部门去办理死亡待遇的相关手续。社保卡里的钱,是属于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的钱;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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