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
时间:2023-05-01 14:51:24 3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诉讼中的定案证据是行政诉讼主体提供和调取的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行政诉讼中的非定案证据则是行政诉讼主体提供或调取的虽然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但却不具有合法性或真实性而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前者是经审查属实的证据,后者则是经审查不属实或真伪不明的证据,两者对于证据“三性”的满足程度不同。虽然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均有关于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的相关规定,但在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中,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而在行政诉讼法中,经过“审查”属实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证据。这说明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定案证据的确立有所区别: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证据须经过“查证”,意味着在查明证据证明力时,法院应发挥其调查职能,而在行政诉讼中,证据须经过“审查”,意味着在查明证据证明力时,当事人举证发挥着较为重大的作用。“查证”和“审查”表明,在查明证据证明力时,法院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

作为行政诉讼中的定案证据,必须同时具备证据的“三性”特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其真实性要求体现为,证据必须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同时具有真实性,仅仅具有形式上的真实性则远远不够。例如:行政机关以两公司之间购销非法拼装的摩托车为由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虽然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了载有摩托车为“原装进口本田摩托车”内容的合同,但经审查,该合同虽然不是事后伪造的,内容却不属实,故不能作为认定摩托车属性的定案证据。可见,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必须严格审查证据是否同时具备“三性”特征,方能确定该证据是否可作为定案证据。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9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诉讼法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诉讼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诉讼定案证据与非定案证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