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体证明与本人健康证;
6、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材料;
7、食品准入、经营、卫生管理等制度;
8、与其经济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9、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10、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什么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代替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对“预包装食品”一词的解释是: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通俗点说,就是有外包装袋(盒)的各类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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