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WTO,加快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时间:2023-04-23 17:40:24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保险的发展

(一)保险及其存在的意义

保险是一种风险集合和分散的机制。即通过某种机构(保险人),集合具有同质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遭受该风险事故的发生所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行为。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自然基础,社会生产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经济基础。保险的经营应遵循可保利益、损失补偿、最大诚信和近因等原则。

保险的存在对社会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保险为市场提供了一种以交换为基础的风险转嫁机制,任何企业、家庭或个人,只要根据风险损失期望,缴纳相应的保险费,就可以将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当实际损失发生时,保险公司及时地给予补偿,从而消除或减轻风险损失对经济生活造成的破坏和干扰,使经济得以平稳运行,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从大量被保险人那里收集的保险费,汇集为保险赔偿基金,保险赔偿基金用于赔付之前,处于责任准备状态,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不同险种及其责任准备金时间分布不一的特点,把大批处于责任准备状态的保险赔偿基金投放到金融市场或输送到投资者手中,从而扩大了积累,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二)保险的发展演进和传统的保险经营模式

1.保险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形式

发展是某种事物的量和质的全方位的提高。保险业的发展是以规模扩张及其结构变动的形式实现的,包括保险数量和品种的增加,保险制度和保险机制的完善,以及保险与国民经济关系的深化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纵观保险业几百年的历史,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保险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增长是保险扩张的基础,经济发展引发保险业的结构变动,经济越发达,保险也越发达。随着经济由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工场手工业)—市场经济(机器大工业)—知识经济(高度发达的世界市场经济)的变迁,保险也逐步发展演进,经历了由早期的原始的“共同海损”分摊和初级的行会合作保险或相互保险;到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现代商业保险;再到现阶段以当代经济发展水平为背景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多种形式的社会经济保障系统工程体系。

2.传统的保险经营模式

传统的保险销售主要靠保险公司人员直接销售或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撮合而成。传统的风险管理技术是通过增加资本金、提取准备金和安排再保险达到承保风险的集中与分散。传统的保险理论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忽视其投资功能,投资战略趋于保守,投资方向侧重于安全性强、期限较长,收益不高但较稳定的投资工具。相应地,传统的保险产品采用固定的均衡保费和固定的回报率,储蓄因素被认为是缴纳均衡保费的副产品,储蓄和保险在一个保险契约中是不可分开的。

(三)知识经济时代的保险创新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进入以计算机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为代表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使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超国界运行的网络经济使国别概念淡化,网上信息流和贸易冲破了国家壁垒,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金融服务发展成为数字化和电子化的形态,金融交易也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到无时空限制的全球化的“无疆界市场”。

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是信息的竞争、技术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和服务的竞争。知识经济时代的保险业必须适应客观形式的变化,在组织方式、产品开发、营销手段等众多方面进行创新。为了满足保险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使客户更加便捷地获得保险保障及相关的服务,体现保险保障的充分、高效,保险业由传统的形式逐步发展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保险市场主体的丰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互公司、行业自保公司等保险组织形式共同发展;保险行业内部以及保险行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联合兼并之风盛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使保险公司得以从繁琐的业务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产品的开发和承保、理赔技术的提高等等。

2.险种的创新。创新是保险企业的生命之源,创新的目的在于开拓市场、挖掘潜在客户,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的高通货膨胀和利率上扬对寿险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寿险产品开始了由传统产品向非传统产品的转变。与传统寿险产品不同,非传统寿险产品具有灵活的缴费机制、较高的利率弹性和预期收益,储蓄因素通常被认为是保单更独立的一部分,投资收益直接和保费与储蓄收益相关,投资收益率越高,保费“储蓄利率”越高。

非寿险产品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的扩展和保险标的的多样化上。“有风险就有保险”,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为社会进步注入新动力的同时也增加了新的风险,提高了风险的复杂性与风险之间的相关度。风险的种类、范围、风险事故的损害程度以及影响范围都成倍增加,这给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领域,也提出了新的课题。承保技术的提高使不可保风险与可保风险相互转化(早期的保险仅对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或给付,而现在对于保险事故引起的间接损失也可承保;而某些个别风险,例如失业,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的增加转变为社会风险)。保险业已开始介入航空航天、石油开采、生物制药、核电应用和网络安全等高科技产业。保险责任也逐步综合,由单一标的、单一责任的保险逐渐发展成为多种类型的保险标的、多责任、系列责任的一揽子保险。对多种风险单位的多种风险集合经营,既可以扩大保险人的业务范围,更加符合大数法则的要求,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稳定性,又能降低保险人的业务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保险职能的扩展和保险投资理念的变化。损失的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的职能。当代保险人不但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而且提供风险管理咨询、防灾防损指导、监督、资助等服务。保险产品金融因素的加强、保单质押贷款、租赁业务的开展以及投资连结保险的推出更使保险公司成为既具有补偿、给付职能又具有融资、理财和监督职能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企业。

保险承保业务与保险投资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两大支柱。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直接承保利润已微乎其微,甚至出现承保亏损,保险投资成为保险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保险产品与投资的联系日益紧密使新型保险产品能够提供和其他金融产品一样甚至更高的实质性收益,增加了保险产品同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力。非传统的保险产品对保险投资理念产生深刻的影响,使保险人的投资策略更为积极,保险投资组合中增加了收益较高风险也比较高的、流动性强的投资工具作为支持,保险投资证券化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趋势。

4.保险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随着通讯技术、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发展,保险业广泛运用这些先进的技术加强保险经营与管理。数据处理电子化、承保理赔现金划拨的系统化,带来了保险人内部管理的革命。首先是保险分销渠道的拓展。通过银行销售保险的数量大为增加,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合作深度和广度加强,出现了“超市”化的发展趋势,保险服务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使电话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营销方式迅速发展,保险交易步入信息高速公路。第二是保险风险分散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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