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微罪不诉通常并不涵盖涉及警察的袭击行为。
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行径,其性质恶劣且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针对此类行为,监管机构常常采取更为严苛的法律手段进行惩戒。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即使存在警察遭袭的行为,若情节相当轻微或危害程度较低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那么这样的案件有可能会选择不起诉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类极端情况在实践中相对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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