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支付标准的制定都是按照当地实际经济情况来定的。这样可保障每位居民每年看病报销符合当地医疗水平。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支付标准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1.三级医院500元;
2.二级医院400元;
3.一级医院300元;
4.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
5.第三次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注意事项: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成年居民3万元,未成年居民5万元。
滨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院支付标准
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支付10%,其余部分按规定报销。
门诊大病医疗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经确认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4种规定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住院的标准支付,每年视为一次住院。
普通门诊医疗支付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实行社区定点限额管理。参保人员每次在定点社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15%的标准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成年居民报销总额不超过30元,未成年居民报销总额不超过20元。
城镇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标准
因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以及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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