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爆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新闻。担任河南尉氏水坡镇的村干部在未经过审查核实贫困户申请人的情况下,居然选择用抓阄的方法来确定贫困户的人选,并将抓阄结果上报扶贫办,结果导致有15户不符合资格的假贫困户。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其实损害了群众申请贫困户的权益,因为贫困户的申请和认定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是随便抽个签抓个阄就可以简单轻易地决定的。那么贫困户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呢?是不是只要没钱没工作都可以申请贫困户呢?
一、贫困户的概念
贫困户是指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资源、能力难以维持一个正常家庭的开销,难以改变贫困的现状,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不足以达到正常的社会生活水平,类似有这顿没下顿的情况。一般来说,低于年人均1205元的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是申请贫困户的前提条件。
二、贫困户的认定条件
1、对于农村来说,由于年轻力壮的选择外出打工,所以农村会留下许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每年就凭借打回来的钱度日。一旦子女遭遇不测或者不再继续赡养照顾义务,那么老人和小孩的生活来源则没有了。此时便可申请贫困户的认定。
2、申请贫困户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稳定的居所,因为贫困户是依据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是外市人员的入住,没有长时间的了解和考察根据不知道其贫困程度,很难得出其是否符合贫困户的标准。
3、申请贫困户的最重要条件就是穷,即要求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都一样,如果要申请需要参照当地的物价水平来确定。
4、提出贫困户申请的人自身没有劳动能力且失去经济来源,如果申请人有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没有必要申请贫困户。这一条件同时也包括身体和精神残疾,难以自理,因此需要依靠政府的补贴才能生活。
目前农村发展还是比较缓慢的,因此部分地区的部分人员还是需要政府的补助。河南地方村干部居然采取了抓阄这种荒唐的方式决定贫困户,实际是大大损害了真正贫困的人。当然杜绝这种腐败荒谬之风,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进行监督,使真正有需要的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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