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夫妻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控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财产和其他实际财产,单方面使用;这种行为不能说明合理的用途,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隐藏、转移、出售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起诉离婚后,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或者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具体分割不仅要考虑一方的过错,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公证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是否可行
公证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是可行的。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及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1、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
2、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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