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是技术监督局发的。知道了号码即可在技术监督局有关资料里找出企业名称,有了企业名称,可能税务部门查出该企业税号。
三证合一后就不存在组织机构代码了,也没有单独的税号了,三证合一后就只有一个社会统一代码,这个代码就是把原来的营业执照号、税号和组织机构代码号合三为一的号码。
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这位负责人介绍,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一、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效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效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
另外,有的企业由于是国、地税两局的共管户,可能拥有两个识别号,针对这种情况,文件中规定:国税局、地税局的共管户,如果拥有两个纳税人识别号,可由当地国税局、地税局双方协商确定其纳税人识别号的前六位编码。
在报税过程中,目前,国税报税就是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地税报税,因各地的地方税局出台了一个管理码,一般为8位数,这个管理码是地税局系统内为了工作方便自行确定,就与税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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