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结合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发现案源的工作部署,通过手机微信发现并破获一宗涉嫌非法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案,两名涉案男子被刑事拘留。
10月30日,万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开展网络寻查案源工作中,通过浏览手机微信朋友圈发现某微信用户转发一组加工蛇皮和食用蛇肉的图片。经仔细辨认,民警初步确认微信中的图片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的蛇皮,遂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局领导。局长裴振波敏锐察觉到这是一起涉嫌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万宁地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如果没有猎捕和杀害,哪来的蛇皮加工?裴振波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迅速展开调查。
通过排查了解,11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万宁市兴隆地区一家文具店内找到发布微信的当事人吉某(女,23岁)。据吉某交待,10月30日中午,吉某受朋友王某珍(王某学的女儿)邀请到其家吃饭。吉某到王家后,看到王家正在加工蛇肉,庭院内一张长竹梯上凉晒着一张长约3米的蟒蛇皮。吉某能辨识蟒蛇,但没有见过如此大型的蟒蛇皮,一时好奇便用手机将凉晒的蛇皮连同加工熟后的蛇肉拍摄下来,并即时发送到微信朋友圈分享。该微信经多次转发,后被民警发现。
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到王某学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询问,还发现了没有吃完剩下的蛇肉。王某学一家觉得事情大了,王某学妻子将吃蛇的整个过程告诉给民警,并交出了私藏的蛇皮和剩下的蛇肉。11月2日,该局对此立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深入侦查。
经调查,10月30日上午10时许,万宁市长丰镇某村委会村民王某忠(男,53岁)、黄某云(男,52岁)、王某丰(男,44岁)三人受雇到某槟榔园除草时,王某忠发现槟榔园的草丛内盘踞着一条大蟒蛇,便立即呼唤黄某云、王某丰二人过来帮忙围捕。王某忠等三人先后分别用长柄砍刀多次袭击蟒蛇的头部和颈部,致使蟒蛇失去爬行能力,生命垂危,将近死亡。王某丰随后用手机通知王某学(王某丰的姐夫)赶到现场将蟒蛇带回家宰杀加工,与王某忠、黄某云和王某学(另案处理)一家等人一起食用。
11月5日晚,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忠、王某丰的家中分别将其二人抓捕归案(黄某云在逃)。经审讯,王某忠二人对其共同非法捕杀蟒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忠、王某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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