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犯罪必须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条件方可成立。
通常情况下,如果被称为“主人”之人实施了非法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遗失之物或者未经发掘而被掩埋之物的行为,该“主人”的所占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并拒绝返还所占之物时,便可能会触犯侵占罪这一罪名。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侵占罪,则需全面考虑到财物的性质、取得途径、占有目的以及拒绝归还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若“主人”仅是在商业运营过程中对资金或财物的使用产生争议,那么并不一定能够直接判定其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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