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职权,包括修改公司章程、选举或更换法定代表人等。而董事会则是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虽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一些职权,但修改公司章程和选举或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只能由股东大会决定,不能由董事会单方面决定。
如果需要改变,法定代表人的变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修改公司章程,产生股东会决议,而不是由董事会单方面决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都是由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不能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划分: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的两个重要机构,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职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而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股东会拥有选举和更换董事会的职权,同时还负责审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战略,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虽然股东会和董事会拥有不同的职权,但它们是相互依存的。董事会需要股东会的授权才能开展其的工作,而股东会也需要董事会的报告和决策来推动公司的发展。因此,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规范。
总之,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的两个重要机构,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职权。股东会拥有选举和更换董事会的职权,同时还负责审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战略,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虽然它们拥有不同的职权,但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以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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