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源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
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二、辽源医疗广告审批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2.广告内容中相应诊疗科目医护人员资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4.广告成品样件。
三、辽源医疗广告审批时间
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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