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为煽动颠覆国家罪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与强奸罪、抢劫罪等严重犯罪都属于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罪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煽动颠覆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煽动颠覆国家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自然人;
3.客观要件: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4.客体要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全文6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