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
2、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
3、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一、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的钱怎么交?
公司注册资金是在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时存在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里资金,由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交当地工商部门,等到工商部门把公司营业执照审批并且发证后,公司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现在实行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度,具体的操作细则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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