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拆迁律师费收取标准是固定的吗?
并不是固定的。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二、律师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提醒: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三、案件再审还需要支付律师费吗?
案件再审也是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的。再审又是一个程度,通常也需要交律师费的,律师是不能保证案件结果的。另外,如果之间有约定,那是可以不收律师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四、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哪些?
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但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以下九类中,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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