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一
般由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所有
的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股东委派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长、集团公司委派的独立子
公司董事长,原则上应当与国资委、集团公司等委派
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与控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控股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
一、重新签订合同没签以前的作废吗
劳动合同以最近签订的为准。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
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二、有限公司设立的必须材料
有限公司设立的必须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公司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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