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到期后,依然可以申请延期至报废。
只要保证车辆维护良好且每年成功完成年检检测,便无需立即进行报废处理。
目前,我国对于各类汽车的使用年限分别作出如下规定:
租凭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年;公交车和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十三年;专用校车,使用期限同样为十五年;小型、微型出租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八年,中型出租车则为十年,而大型出租车的使用寿命是十二年;此外,其他类型的汽车则依据各自的标准确定使用年限。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