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亡后社保处理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办理要到现在参保的经办机构。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社保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企业都是按最低基数交社保的吗
社保是按员工实际工资缴费,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才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二、交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1、初次缴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正件照(一张)。
2、续费人员需备交如下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报单或基金转移清单;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登记正》(未办《手册》或《登记正》的出具缴费记载原始资料)。
3、外埠转入人员需备交以下资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金转移清单;
(3)转移基金须到代办处按现行规定办理续保手。
《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额为: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的比例。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可以继承,指的是死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而不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此外还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三、离职后个人如何处理社保?
辞职了,这个时候请注意:在原单位有购买社保的注意了,一定要及时处理自己的社保辞职后社保处理方式:
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你自己交哦,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注意事项: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呀~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哦~
最新去世后社保退款标准
没有统一标准。保险退款是退个人缴费的部分统筹的部分是不退的。如果你是全部个人缴费至少能退4万多还不算丧葬费及抚恤金。如果你想确定你的退款金额应当是多少,首先到养老保险中心查一下个人账户的金额,及你们当地的丧葬费的标准,就会有准确的应退金额了。
四、我想咨询一下,老人去世后社保该如何处理
1、老人去世后社保里的余额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死者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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