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程序如何影响案件结案进程
取保候审的程序不会对案件结案时间有影响。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在不取羁押措施的情况下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确保被告人履行诉讼义务和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必须保证不再犯罪,必须服从监督管理,必须配合调查,必须履行认罪认罚等法律义务。如果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则需要重新进行强制措施。对后续审判的影响主要是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认罪认罚等等,都可能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评估产生一定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对可以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限制其人身自由。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须保证到案接受检查、审判,并按时履行义务,不得妨碍诉讼。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最长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中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证据不全怎么办
取保候审证据不全的处理是公安还可以补充侦查补足证据,否则就要释放嫌疑人。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n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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