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夸”不保障
误区一:当小张经济条件好些后,他考虑通过保险进行投资。在购买一种投资类保险前,保险代理人拿出了相关的“回报一览表”,并向其承诺肯定会盈利,回报率可达到百分之多少。一年后,收益与当初的预期出入很大,他找到保险公司,却因保险条款中并没有这些内容,保险公司说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支招:从营销学角度讲,自夸本身无可非议。然而,保险与其他商品最大的不同,它其实是一纸期权合同,你的保险买得好不好是若干年后才能检验的,因此,保险的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特别是投资类保险,最忌误导。建议购买时首先考虑保险公司的诚信品质;其次要对比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既往的投资业绩;如果没有时间和精力的话,那么,你要请教专业人士货比三家。同时,对代理人口头承诺而保险合同条款中没有的内容,你不能相信。
核实签字人
误区二:小张的女儿20多岁了,他为女儿投保人寿保险,交了一年保费,并代女儿签了名,后来才知这个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保险法》规定18岁以上的被保险人必须亲笔签名。后来经消协调解,才退回保费。
支招:在选择代理人时,首先,对其人品及业务素质应有一定的了解。其次,选定险种后先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尽量消除与卖方的信息不对称。
万能险千万细看
误区四:小张到银行存款时,被一份写着“××万能险上月收益率3.25%”的宣传文字所吸引,在业务员的极力推荐下,他没有多加考虑就买了2份。可当他到保险公司咨询的时候,才发现购买万能险需要支付一连串的“费用”,宣传单上的高收益仅仅是就“个人账户”资金而言的。只有当保险公司将各种费用(包括支付代理人的佣金和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等)一一扣除后,剩下的保费才能进入他的“个人账户”。一气之下,李先生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却告诉他,现在退保,1万元只能退给他3500元左右。
支招:万能险最大的风险是被销售人员误导,因为投资收益是不能确定的,惟有最低保障利率才是收入的承诺。投资者在购买前对有些条款可以心中有数,不要仅听一面之词。由于万能险种有收益与人身保障双重功能,只注重一方也是不全面的。购买者在选择万能险时应该注意:第一,要整体考察险种的承诺,既要看保险公司设定的最低保障利率,也要了解保险公司今后的保障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第二,承诺的收益基数不是所缴保费的总额,只有当保险公司将各种费用(包括支付代理人的佣金和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等)扣除后,剩下的保费才能进入“个人账户”。万能寿险一般是长期缴纳,期限在10年左右。所以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保险时,一定要考虑资金的流动性。如果中途退保,就只能得到现金价值,特别是前四五年退保,连保费总额也拿不回来。
意外险很意外
误区三:春节期间,小张出行被一辆大货车撞伤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手术及护理等相关费用花费了4万余元,需要卧床半年左右。让他庆幸的是,他买的一份总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这下可以派上用场了。让张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保险公司表示,只有死亡伤残,投保人才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由于小张腿部的功能并未完全丧失,只能依据“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责任”获得1万元以下的赔付。这与当初代理人向他承诺的“猫抓狗咬伤都可以申请理赔”相去甚远。
支招:消费者在投保之前必须对意外险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综合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赔付,其中,投保人只有伤残达到一定程度时才可获赔,例如“一拇指或食指机能永远完全丧失者”最高给付比例才为10%.而“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主要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并不一定能够足额获赔。另外,大家在投保意外险时,要特别注意免责条款。由于投保人不很熟悉保险条款,在投保时也没有被详细告知,导致了一些免责条款中包含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无法进行理赔。比如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的人如果在运动中意外伤残,则保险公司无法理赔,而如果仅仅是一项高风险的娱乐项目则可以申请赔偿。
疾病险重质量
误区五:小张又购买了一种健康险。在保险的《病种目录表》所列疾病500多种。可仔细看,仅各种癌症就有200种左右,如舌恶性肿瘤、唇恶性肿瘤等罗列一大堆。看了《病种目录表》后,可以说没有一种是“小病”。
支招:建议对故弄玄虚的险种条款避而远之。要“买适合自己的险种”。
“人情单”别讲面子
误区六:小张的一位朋友,找到他要他买保险,他碍于朋友情面买了年交6000多元保费的医疗险,后小张因重病住院,原本按条款可以得到赔偿,他却在医院收到保险公司的一纸《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是:“投保人小张没有对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已患有相关病史的义务。”结果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当初他想到代理人是朋友,又担心说出病史不能投保,心存侥幸隐瞒了病史。现在小张埋怨这位朋友当初没有提醒他躲开这个自造的陷阱,到如今他是有苦说不出。
支招:本来能够规避的陷阱(如果小张如实告知病史仍然能够投保,只是增加一点保费),但他的朋友却没有让小张规避,问题出在“人情单”上,代理人让自己和朋友都违背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给朋友留下了极大的隐患。所以,保险的买卖双方都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另外,不要为了照顾“熟人”买保险。
先保主力成员
误区七:因为闲钱不多,小张夫妇一致决定只给6岁的女儿买保险。女儿是全家的宝贝,大人努力挣来的钱,都是为了女儿。所以按照以往好吃好喝都紧着女儿的思路,他们毫不犹豫地给女儿买了份意外伤害险。可是当家里挣钱的主力———小张,因为一次车祸,失去了右手,并且躺在床上一年多才康复,家里的生活出现了经济危机。女儿的生活失去保障,那份保险也没有钱再续了。
支招:给家人买保险要考虑这部分赔偿可以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因此,家庭买的第一份保险,一定是给家庭经济支柱,因为只有这样,当“主力”出了问题,保险公司赔付的资金,仍然可以保证其家人的物质生活不会过于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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