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文号:银政发〔2008〕114号
发布日期:2008-7-21
执行日期:2008-7-21
金凤区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金凤区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批复》(宁政函[2008]128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金凤区关于良田镇、丰登镇行政区划局部调整方案。
二、调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由金凤区会同市民政局按照国家有关勘界规定予以勘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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