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手续不全不能结案吗?
交通事故处理中,误工费赔偿的手续不全是不能结案的,也可能导致误工费不能进行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据实赔偿,并且由当事人提供实际经济收入减少情况和误工时间证明,如果当事人不提供相关证明,则是无法进行误工费赔偿的,因手续不全导致不能结案是存在的。在司法实践中,办理误工费的赔偿的相关凭证依据应当由伤员向司法机关提供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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