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有两种经济帮助的方式:
1、如果没有住房,住房使用权或产权可以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如有其他生活困难,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根据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未直接抚养子女的应负担子女全部或者部分的抚养费。抚养费相关问题在离婚时由父母双方达成协议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给付相应的抚养费,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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