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后的股权分配方案如下:1、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股东认缴的新增资本比例或者股东认缴的新股比例进行分配;2、如果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约定;4、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股权融资的特点
股权融资有以下特点: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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