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赖不还债的,债务人出具借据,另一方在协议期满后一再拒绝清偿债务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付款令。如果借据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具体还款时间应与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协商。债务人逾期未清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文件生效后,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受强制执行时,将依法以债务人名义查询房地产、车辆、证券、存款等情况。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以被执行人的名义执行,法院将予以封存和拘留。
女“老赖”法庭上哭穷,遇到老赖怎么办
【事件经过】
今年50多岁的杨某曾和丈夫开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杨某以个人名义欠下供货商朱某6万余元的货款。
朱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杨某告到江北区法院,官司赢了,但杨某还是不给钱。朱某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通知杨某到法院配合,杨某均不予回应。后来,当得知可能被司法拘留时,杨某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她愿意每个月还3000元。但一个月后,朱某告诉法官,杨某根本没有兑现承诺。
江北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今年3月,法院查询到,杨某名下已没房产、汽车。以杨某名义开户的银行卡,也仅有3张,两张是空卡,基本没钱,另一张卡余额仅剩下3000多元。法院依法将这张卡上的钱进行冻结。
不久,杨某给法官打电话,称那是她领退休工资的卡,是惟一的生活来源,希望解冻。
法官正告杨某,必须到法院说明情况,法院核实清楚后才可能解冻。前几天,杨某一大早就穿着睡衣、背着书包来到江北区法院执行局。一来,就睡到沙发上,声称有心脏病等多种病,要吃饭,要看病。
法官问杨某还有没有其他银行账户,杨某称没有。不过,杨某外貌显示其过得很滋润,不像体弱多病。执行法官决定对杨某宣布进行司法搜查,法警当场从杨某书包里搜出约30张银行卡,还有高级会所的会员卡等。杨某傻眼了,承认说假话。
经过执行法官批评教育,杨某承认,这些卡是以她女儿名义办的,但实际上是她在使用这些银行卡。当得知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时,杨某当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兑现拖了一年多的6万多元欠款。
【法律解读】
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或亲戚手头紧向自己借钱的情况,但当别人借了自己钱却欠钱不还怎么办呢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
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通过诉讼追讨欠款的办法
(一)收集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确定被告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
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
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
(三)选择管辖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四)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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