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区别
时间:2023-04-04 17:50:55 2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牵头单位也是责任单位之一,但责任单位则未必是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是针对某一特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其他单位工作,主导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是任务的责任主体,是一级责任单位,任务完成得好与坏,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其次,任务子系统的其他单位对分管事项负责,有责任协助牵头单位完成任务,是二级责任单位。

一、铜陵人才引进政策

1.发布公告。市人社局、市编办负责提出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及名额,按程序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编委会审定后,在相关新闻媒体网站或高校发布招聘公告。2.招引聘用。属于事业单位招考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性质、岗位需求确定招录、调动、聘用方式。每年高校学生毕业前赴有关高校采取现场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属于市外调入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编办、市人社局考察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属于特殊岗位专门人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设置“特设岗位”进行“专才特聘”,明确岗位条件,约定双方责任待遇,签订聘用协议。属于公务员招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审核录用。引进对象初步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并公示后,办理录用、调动、聘用手续。新录用、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任职、定级、调动以及属破格提拔的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工作人员因职务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工作人员因职务造成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雇主包括除个人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以,除了我们熟悉的公司;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等都是用人单位所涵盖的对象;

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对他人造成损害,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4、用人单位的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工作人员实施侵权,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分离。

需要强调的是,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即职务行为,必须对他人造成损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责任要求的,由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新时间:2024-08-20 11:00:06
查看合伙企业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伙企业 最新知识
针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区别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