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内地居民、暂住本市的华侨。
二、申请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本人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
交验本人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提交复印件
3、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原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三、申请方式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四、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应按要求填写《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
2、未满16周岁的,需由法定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3、当事人死亡或失踪,因财产处理等原因,其直系亲属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出入境记录。直系亲属的范围仅限父母、子女、配偶,其直系亲属须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交验直系亲属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当事人死亡证明或失踪的法院判决以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经查询出入境记录显示当事人在境外的,当事人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查询其出入境记录。直系亲属的范围仅限父母、子女、配偶,其直系亲属须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出入境证件复印件,交验直系亲属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5、经查询出入境记录显示当事人在境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查询其出入境记录的,被委托人须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交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出入境证件复印件以及委托授权书原件。
6、对于公民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查询出入境记录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全文8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