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适用于上海户籍和外地城镇户籍,执行日期为2018.4.1-2018.3.31)。
缴费基数:最低/高2815-14076。
企业承担比例:(养老22%)(医疗12%)(工伤0.5%)(生育0.8%)(失业1.7%)
个人承担比例:(养老8%)(医疗2%)(工伤0%)(生育0%)(失业1%)
外来人员三险、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适用于外来农村户籍,执行日期为2018.4.1-2018.3.31)
缴费基数:最低/高2346。
企业承担比例:(养老22%)(医疗6%)(工伤0.5%)
个人承担比例:(养老8%)(医疗1%)
2018年4月起社保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也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当年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所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也就是说,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下限为缴费基数,若高于则按上限为缴费基数。
因此,按照2018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692元计算,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
另外,非城镇户籍地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办法,根据规定,即2018年度(2018年4月至2018年3月)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50%,即2346元。
一、一般参保上海社保方式
1、企业职工: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单位人事负责参保工作。
2、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新增,由单位人事负责参保工作。
3、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建立个人档案、银行代扣档案,设置缴费类型及缴费比例。参保前,拿上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按的意愿选择参保档次进行交费。灵活就业人员交费基数在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交费档次。
二、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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