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企业年金待遇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6-26 14:44:40 3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一、企业年金辞职怎么办?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二、亲人去世养老金怎么领

一般是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劳动部下发的《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账户的继承问题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三、不满60岁死亡社保应该如何补偿

不满60岁死亡,社保补偿有抚恤金、丧葬费补助金、社保中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如果购买社保的人在60岁前突然死亡,其家属可以申请把社保帐号里的钱都退出来,归家属所有的。相关死亡退保的政策规定如下:

1、企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为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劳动者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在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本息和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和其个人缴费中按规定比例纳入统筹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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