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合同解除如何收费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其中法定解除会涉及到解除合同诉讼费的问题,那么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起诉合同无效的诉讼费
起诉合同无效通常按件收取诉讼费。具体由人民法院确定。一般按照比例分段累计征收。
一万元以下的,没见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的比例交纳;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
三、无效合同诉讼有期限吗
对于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具有时间限制尚无定论。因此在实务中需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认。
一种观点认为,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原则,法院和仲裁机构均应主动审查并确认合同无效,而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一种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有无限制要分情况。绝对无效的合同的确认不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相对无效的合同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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