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其撤销有以下三种路径:
1.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除具有公益性质的用于抢险救灾的赠与合同及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推定具有公信力)外,在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前均有权撤销;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或危害其生命健康的,即便合同已实际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依照不当得利规则请求受赠人返还标的;
3.附义务赠与合同的特殊规定,若受赠人不履行或经过催告后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权撤销合同,请求权基础同法定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是否需要缴税
赠与合同需要要缴税。亲属之间发生财产的赠与时,根据情况不同,所交纳的税款也是不同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诺成行为。即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我国实践中赠与还具有实践行为的性质,即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