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薄;
(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5)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五张。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填写: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登录河南人口网,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三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签署核实意见。
乡(镇、街道)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材料齐全的,报送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调查取证的审批时限可延长至调查完毕之后30日内),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材料齐全的,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在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它奖励后,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公示;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乡(镇、街道);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将材料退回乡(镇、街道),并书面告知理由。乡级生育证登记机关应及时将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第二胎准生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是: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我的孕检证明、一张我的照片到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准生证了。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2、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3、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4、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如何办理第二胎生育申请:
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夫妻,依下列程序办理完审批手续,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
2、经单位批准后,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理处填写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申请表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上海市生育第二个孩子批准书。
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决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需缴纳申请办理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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