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过程?
时间:2023-02-18 16:21:59 4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收回宅基地。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二、哪些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下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经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经批准报废的。

按照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者在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宅基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过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过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