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补办,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多份:开发商两份,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一份,买受人一份,有贷款的,银行留存一份。
如果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不慎丢失,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未办理预告登记,则只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
二、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撤销预告登记,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重新进行预告登记。
三、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和银行贷款,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撤销预告登记,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重新进行预告登记,然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一、购房合同更名
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
二、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
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
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全文8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