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的警告、勒令限期停业整顿等处分;
2.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
3.除上述两种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三、民法典对医疗机构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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