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权利扣车。根据相关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物品实行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
一、开车被告了还能被查封车吗
法院扣押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或者是挪作他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需处置,须经法院批准,方可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查封的机动车,不得登记、解除抵押、质押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法院扣押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二十五条:扣押、冻结的款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处理。
二、工商局贴封条是什么样的情况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严禁动用、调换或者损毁。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先行处理的,或者当事人同意先行处理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先行处理。被查封的物品,应当加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数返还当事人,并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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