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被拘留于看守所一事,法院的传唤文件可通过看守所进行传递。
若看守所收到传票后,必须尽快将相关文件交付给对应的接收者责任人签字确认。
下面是法院关于传票的主要送达途径:
首先是直接送达,即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传票递交给受送达人本人;
其次是留置送达,指受送达者或与其共同居住的亲属拒绝接受司法文书时,送达员或许可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亲自到场见证,并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者的居所;
第三种方式则是电子送达,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确定接收者已收悉的通讯方式传达司法文书;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委托和邮寄送达,当直接送达程序存在困难时,法院可委派其他同类法院代为送达,或采取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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