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怎么消除醉驾的案底?
公民消除醉驾的案底是不可能的,交警部门表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如果驾驶员认为“二次酒驾”与第一次酒驾的处罚完全一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二、醉驾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因此,换句话说,醉酒驾车并造成人员伤亡,且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为人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醉驾打警察耳光应该从重处罚吗?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包括: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对此类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务的行为,致使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2)采取持械、聚众围攻等暴力、威胁手段的;
(3)损毁公务装备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在当代的中国,现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权利查处醉酒驾驶等相关的情况的,如果在查处醉酒驾驶过程当中有人不配合公务人员的工作,并且存在着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情况的话,那么可以对此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违法犯罪活动。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