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打架轻微伤赔偿2万多吗
轻微伤是确定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不是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人身损害致残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赔偿标准是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伤残等级,在鉴定出伤残等级之后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出应当赔偿的金额。
因此,轻微伤与赔偿金额之间没有直接联系。轻微伤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不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害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等,此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金额可以根据双方经济实力及调解意愿来协商,没有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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