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如何分割境外财产
离婚的时候境外财产的分割方式:若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将国外财产变卖、折现后再回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包括:
1.法定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受赠财产、收益等;
2.约定共同财产,即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部分;
3.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遵循什么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分割
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平等均分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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